违纪违法事实
李虎,男,汉族,重庆市合川区教育信息化与装备研究所原主任。
2021年4月,李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经查,李虎丧失理想信念,背离初心使命,纪法意识淡薄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;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在设备、图书采购项目的承接、验收、拨款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2021年9月,李虎被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,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2022年1月,李虎因犯受贿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30万元,违法所得予以追缴。
忏悔书节选
我悔恨自己没有坚守住理想信念,在项目的规划阶段、招投标期间及验收环节等关键节点,为一些不法商人提供帮助,并收受他们的感谢费、红包礼金,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,辜负了党组织多年的培养。
自己初心使命不坚定,为民服务的公心不正,学习不实,对各种学习活动存在抵触心理,政治学习、纪法学习长期流于形式,导致自己思想滑坡,防御底线变弱,理想信念动摇,纪法观念淡薄,对党纪、法律缺乏敬畏,侥幸心理严重。
面对自身存在的问题,缺乏正视问题的自觉和刀刃向内的勇气,缺乏对着问题去,盯着问题改的精神;对于自己收受的红包礼金,没有将其上交组织,而是占为己有,久而久之,小问题变成了大问题,“小管涌”沦为了“大塌方”。
我感谢组织对我的教育和挽救,使我悬崖勒马,把我从泥潭中救上了岸。今后,我将老老实实做人,干干净净做事。
(重庆市纪委监委 || 责任编辑 郭兴)